3月21日上午,市区万寿路附近一幢楼在装修,竟将建筑垃圾直接从5楼抛撒向地面。
这一幕,恰好被巡查至此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执法人员发现。执法人员当场叫停了该行为。
经调查发现,该处房屋正在装修,施工负责人为郭某。当时,屋内产生了不少建筑垃圾,工人们贪图方便,就直接从5楼抛下。
执法人员责令施工方清理室外的建筑垃圾,并对此进行立案查处。
执法人员称,抛撒产生的扬尘污染周边环境,而且现场没有设置施工围挡,一旦有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。
根据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警告,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。
除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,还有乱倾倒建筑垃圾的。3月20日上午,执法人员在南屏路上,发现有人正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人行道上。执法人员当即制止。
事主姓林,住在附近。林某称,他家卫生间的天花板漏了,叫来工人重新铺装,因此产生了废弃的砖块和木板,想着暂时堆放在人行道上。
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,该处堆放的建筑垃圾长约2.4米,宽约1.5米,总占地面积约3.6平方米。
执法人员责令林某清理了这堆建筑垃圾,并对此进行立案。之后,太平中队拟对林某处以罚款200元。
执法人员提醒,施工时一定要文明施工,不能抛撒、堆放建筑垃圾,需要丢弃建筑垃圾时,要找有资质的清运公司清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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